在東莞某個奔馳店,我只交了100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yōu)惠政策)定金和399元活動送保養(yǎng)的費用,沒簽合同,沒收據。現在不想買了,找銷售人員退,銷售人員說我可以隨便鬧。哈哈,為了這1399元,有必要鬧一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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