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按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有哪些
2024-11-27 15:07:51
作者:資訊小編
車禍按輕微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如下:
首先,事故發(fā)生后,立刻開啟危險警示燈,也就是“雙閃”,在車后放置危險警示標識,避免二次事故。
然后檢查對方駕照及車輛手續(xù),包括車牌、年檢、行駛本及交強險等,若發(fā)現(xiàn)對方是無牌車輛,或駕駛員有無證駕駛、酒駕行為,馬上報警且不能移動車輛。
接著,對事故現(xiàn)場拍照取證,要有全景照片、車輛接觸部分特寫照片,最好還有當事司機與車輛的合影。
在雙方對事故責任達成一致后,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
之后,雙方致電各自投保的保險公司,告知事故時間、地點和損失情況,獲取報案號。
再填寫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協(xié)議書,若沒有可用白紙代替,注明事故情況、雙方信息和責任,簽字確認。雙方互相確認聯(lián)系方式,方便事后定損索賠。單方責任事故去全責方保險公司定損索賠,雙方同等責任事故可任選一方保險公司。
此外,交通事故賠償程序是:公安機關處理事故時,在查明原因、認定責任、確定損失后,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損害賠償。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必要時可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調解;致死的,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調解;僅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調解。經(jīng)調解達成協(xié)議,公安機關制作調解書,各方簽名,加蓋印章生效。未達成協(xié)議或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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