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車輛購置稅的稅率是多少,有沒有優(yōu)惠政策?
2019年車輛購置稅的法定稅率為10%,同時針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階段性優(yōu)惠政策。
根據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所有境內購置的應稅車輛(含汽車、有軌電車、掛車等)統一適用10%的比例稅率,計稅依據為車輛不含增值稅的實際成交價格,且計稅價格不超過廠家指導價。在此基礎上,為促進小排量乘用車消費,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征收購置稅,該政策銜接了此前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7.5%優(yōu)惠稅率,形成階段性的梯度調整。此外,掛車減半征收、留學人員購車免稅等專項減免政策也同步執(zhí)行,為不同購車群體提供了精準的稅收支持。
根據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所有境內購置的應稅車輛(含汽車、有軌電車、掛車等)統一適用10%的比例稅率,計稅依據為車輛不含增值稅的實際成交價格,且計稅價格不超過廠家指導價。在此基礎上,為促進小排量乘用車消費,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5%的稅率征收購置稅,該政策銜接了此前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7.5%優(yōu)惠稅率,形成階段性的梯度調整。此外,掛車減半征收、留學人員購車免稅等專項減免政策也同步執(zhí)行,為不同購車群體提供了精準的稅收支持。
具體到計稅方式,需先將購車發(fā)票價格換算為不含增值稅價格(即發(fā)票價格除以1.13),再乘以對應稅率。例如,一輛指導價10萬元、實際成交價9萬元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2019年7月1日后購置時,不含增值稅價格為9萬÷1.13≈7.96萬元,購置稅為7.96萬×5%≈3980元,相比10%稅率可節(jié)省近4000元。若購車發(fā)票價格異常偏低,稅務部門會按照廠家指導價的一定比例設定最低計稅價格,確保稅款足額征收。
除了針對小排量乘用車的階段性優(yōu)惠,法定減免政策還覆蓋特定群體與車輛類型。例如,外國駐華使館及相關人員自用車輛、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的1輛國產小汽車等,可享受免稅待遇;自2018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進一步降低物流運輸等行業(yè)的運營成本。這些政策既體現了稅收的調節(jié)作用,也為特定領域的發(fā)展提供了支持。
總體而言,2019年車輛購置稅以10%法定稅率為基礎,通過階段性優(yōu)惠與專項減免相結合的方式,兼顧了稅收公平與政策引導。小排量乘用車的5%優(yōu)惠稅率有效降低了普通消費者的購車成本,而掛車減半、留學人員購車免稅等政策則針對不同群體與行業(yè)需求精準發(fā)力,形成了多層次的稅收優(yōu)惠體系。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