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緊急停車帶標志是讓車輛發(fā)生各種原因緊急停車用的,非緊急情況下是不可以占用緊急停車帶,違者扣6分,罰款2000元以下。另外,還有四點需要提醒司機注意:1、發(fā)生事故或故障的車輛,在駛入“緊急停車帶”后,要按規(guī)定在車的后方150米處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須開示寬燈和尾燈;2、事故處理完畢或故障排除后,在駛入車行道時,不得妨礙車行道上的車輛正常行駛;3、“緊急停車帶”是供緊急停車之用的,不能用來通行,凡在“緊急停車帶”上行駛的車輛,都屬違章行為,交通民警對這種違章,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予以處罰;4、無故障車輛嚴禁長時間停放在緊急停車帶內(nè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