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車牌車輛進京有四個限制,分別是:
1.區(qū)域限制:外省、區(qū)、市核發(fā)號牌(含臨時號牌)的小客車,進入六環(huán)路(不含)以內道路和通州區(qū)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干道)行駛的,必須辦理進京證。
2.次數(shù):每輛車每年最多可辦理12次進京證,每次進京證有效期最長為7天。
3.不停車限制:有效期屆滿前,應駛出上述范圍。未辦理進京證或進京證有效期屆滿,在上述范圍內支級以上城市道路停車的,按停車天數(shù)扣減當年可辦理進京證的天數(shù)。
4.禁行限行:未辦理進京證或進京證過期進入上述道路的,視為“違反禁令標志行駛”的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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