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安全時速不可超過最高限速,最高限速為120公里/小時,最低限速為60公里/小時,多數(shù)高速公路會標明各車道行駛速度,以標識牌為準。在同向3車道高速公路上行車,最左側(cè)車道限速110-120公里/小時,中間車道限速90-110公里/小時,最右側(cè)車道限速60-90公里/小時。在2車道高速公路上行車,最左側(cè)的高速車道車速為100-120公里/小時,中間車道時速為60-100公里/小時。晴天天氣狀況良好,光線充足視線良好,道路平穩(wěn)的情況下,車輛的行駛速度可以控制在110-120公里/小時之間,如果前方有交通情況,可以提前預測車輛,并且可以及時減速制動,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以避免危險。多雨天氣中,當路面光滑且視線較差時,通常建議將行駛速度控制在100公里/小時以內(nèi),如果有中雨或大雨,速度應降至60-80公里/小時。同時打開前后霧燈或雙閃燈警示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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