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車牌號不太好搖:1。北京市購車新政出臺后,市民將汽車出售或報廢后,如果在半年內購買新車,仍可使用原車牌。小型客車在轉移登記或注銷登記后仍可申請使用原車牌號,但前提是取得購車指標,且指標、轉移登記或注銷登記未超過半年;2.現(xiàn)在想賣車,原機動車所有人可以直接申請更新指標,不需要參加搖號。取得更新指標后6個月內,符合“原車牌號申請條件”的,車主可以在新購機動車登記時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車牌號;3.本市機動車轉移或者注銷登記后,原車牌號可以保留半年。但如果車主在2010年12月24日前報廢或出售車輛,但沒有立即購買新車,必須先搖號取得購車指標,在新購小客車注冊登記時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汽車號牌號碼。申請人不僅要符合使用原車牌號的申請條件,還要在獲得購車指標后6個月內完成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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