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之間的距離是多少
車道之間的距離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根據不同情況來劃分。
對于省級及以上的車道,比如國道、省道,一般要達到三級公路以上標準,且大多是二級以上高等級公路。等級公路中,每車道寬通常為 3 米,一級公路至少要有雙向四車道,也就是 12 米,兩側至少需要 1.5 米寬的路肩,所以最少寬度是 15 米。不過兩側的排水溝、綠化帶寬度沒固定指標,會根據實際情況變化。有些一級公路在兩側還各設置至少 2 米寬的非機動車道,寬的能達到 4 - 5 米。
機動車行駛的車距也有規(guī)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之間應當保持安全距離。當機動車行駛速度為 60 公里時,行車間距應在 60 米以上;速度為 80 公里時,行車間距應為 80 米以上。在高速公路上,車輛之間的行駛距離要適當增加。比如車速超過每小時 100 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 100 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 100 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 50 米。
安全車距沒有絕對標準,只有動態(tài)標準,車速是影響安全車距最關鍵的因素。車速變快,剎車力度、剎車距離、反應時間內車輛原速行駛的距離都會增加。比如車速在 100km/h 以上時,安全車距在 100 米以上;車速在 60km/h 以上時,安全車距在數字上等于車速;車速在 50km/h 左右時,安全車距不低于 50 米;車速在 40km/h 以下時,安全車距不低于 30 米。
在高速公路上保持安全車距,可以看車距確認提示牌,正常行駛時應與前車保持 7 組左右的距離,速度低于 100km/h 時,應至少保持 4 組以上的距離。不跟擋住視線的大車,惡劣天氣要加大行車間距,前車剎車時要點剎提醒后方車輛,不要超速,依照限速行駛。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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