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車時發(fā)生交通事故怎么劃分責任
2024-11-29 05:18:27
作者:資訊小編
倒車時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來判定。
如果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事故,那該方負全部責任。
因一方當事人過錯導致事故,另一方無違章行為的,過錯方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逃逸、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及毀滅證據(jù),或者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交警無法查證事故事實的,由其承擔全部責任。
駕駛機動車發(fā)生與本車有關(guān)聯(lián)的交通事故時,當事人不立即停車、不保護現(xiàn)場,致使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各方均無導致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主要責任。
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guī)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主要責任。
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guī)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前車超長且未按規(guī)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主要責任。
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全部責任。
倒車的機動車輛與拐彎的機動車輛相撞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具體事故責任應由交通管理部門根據(jù)事故雙方對事故發(fā)生所起的作用和過錯嚴重程度來確定。
如倒車車輛存在過錯,對方無過錯,則由倒車一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如果對方的車輛停放沒有問題,倒車方碰到別人的車應是全責,由交警劃分責任。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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