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購置稅2024年新政策
2024 年買車購置稅新政策有不少變化。
對購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 3 萬元。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購置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 1.5 萬元。購置日期按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或海關(guān)關(guān)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享受購置稅減免的新能源汽車指符合技術(shù)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燃料電池汽車。新能源乘用車指設計制造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隨身物品,不超 9 座。
銷售“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不含動力電池的車與電池分別核算銷售額并分別開票,按不含動力電池的車取得的發(fā)票不含稅價作為購置稅計稅價格?!皳Q電模式”新能源汽車要滿足換電相關(guān)技術(shù)標準,車企能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換電服務。
工信部、稅務總局通過發(fā)布《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管理減免稅車型。已列入目錄的車企上傳車輛電子信息要標注減免稅等標識,工信部校驗后傳稅務總局,稅務機關(guān)據(jù)此辦理減免稅手續(xù)。企業(yè)要保證車輛電子信息與產(chǎn)品一致,銷售方如實開票,否則按規(guī)定處理。
此外,2024 年汽車以舊換新也有補貼政策。自細則印發(fā)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工信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里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有一次性定額補貼。
報廢舊車買新能源車補貼 1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7000 元。補貼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擔,有相應申報審核和發(fā)放流程,且有監(jiān)督管理措施。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申請進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要符合新的技術(shù)要求。2024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是過渡期,2024 年 6 月 1 日起,不符合要求的車型將從目錄中撤銷,部分之前的技術(shù)要求廢止。
企業(yè)要確保新能源汽車使用安全,發(fā)生安全事故隱瞞不報將受處理。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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