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 2024 ?
2024 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情況如下:
汽車以舊換新方面,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提高至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為 1.5 萬元。自相關細則印發(fā)之日起申請補貼的消費者按此標準執(zhí)行,已領取補貼的消費者補齊差額部分。
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基礎上,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1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7000 元。
補貼申報方面,擬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個人身份等信息,向補貼受理地提交補貼申請。相關證明材料應于細則印發(fā)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多部門審核,通過平臺反饋結果。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匯總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信息,確定補貼金額后向財政部門提出資金申請,財政部門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申請人銀行賬戶。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共擔,分地區(qū)確定具體分擔比例。政策實施期結束后,按“多退少補”原則進行清算。
另外,各地不得要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指定企業(yè),不得另行設定具有地域性、技術產(chǎn)品指向性的補貼目錄或企業(yè)名單。各地設立咨詢熱線,對違法行為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除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外,還有其他相關補貼。如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8 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3.5 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3 萬元。
在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方面,更新車齡 8 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 6 萬元。
在部分地區(qū),如上海,個人用戶購買純電動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且在規(guī)定期限內報廢或者轉讓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冊登記的非營業(yè)性小客車的,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 10000 元購車補貼。補貼申請主要采用線上申請和預約辦理方式,須由車主本人發(fā)起。申請時需注意人員和車輛的相關要求,并按規(guī)定提交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請。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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