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貼購車
政府補貼購車是一項利民的政策。
自細則印發(fā)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能獲得一次性定額補貼。
其中,報廢舊車并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1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7000 元。
乘用車指在公安交管部門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指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
補貼申請時間為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止。需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向補貼受理地提交申請。受理地即《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具地。
相關證明材料應于細則印發(fā)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公安、工業(yè)和信息化等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商務主管部門匯總信息確定補貼金額,向財政部門申請資金,財政部門將資金撥付至申請人銀行賬戶。
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共擔,分地區(qū)有不同分擔比例。政策實施期結束后,按“多退少補”原則清算。
申請補貼資金要滿足是個人消費者,完成舊車報廢和注銷,購買新車并取得相關證件等要求。舊車報廢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交車日期為準,注銷日期以《機動車注銷證明》注銷日期為準,新車購買日期以《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開票日期為準,注冊日期以《機動車登記證書》注冊日期為準。
提交補貼申請可通過手機端的支付寶、抖音、微信、云閃付平臺搜索“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或掃描二維碼,也可通過電腦端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站。要提供申請人身份信息、銀行賬戶信息、舊車和新車相關證明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材料。
舊車要交售給有資質的報廢回收拆解企業(yè),不得交售給指定企業(yè)。報廢流程是車主將舊車交給回收拆解企業(yè),企業(yè)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收回相關證件辦理注銷登記,將《機動車注銷證明》轉交車主。
各地有關部門負責審核和發(fā)放補貼資金,如有疑問可通過各地設立的汽車以舊換新熱線電話咨詢。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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