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以下購置稅減半
2024-11-05 06:30:15
作者:資訊小編
1.6 以下購置稅減半的政策是從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對購置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按 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臨時物品、含駕駛員座位在內(nèi)最多不超過 9 個座位的汽車,包括國產(chǎn)轎車、國產(chǎn)專用乘用車、其他國產(chǎn)乘用車以及參照國產(chǎn)同類車型技術參數(shù)認定的進口乘用車。
以一輛 10 萬元的車為例,現(xiàn)行車輛購置稅稅率為 10%,車價中包含 17%的增值稅,應以開票價除以 1.17,再乘以 10%,消費者應繳納約 8547 元購置稅。購置稅減半征收后,購車成本將節(jié)省約 4274 元。
1.6L 和 1.6T 是有區(qū)別的,1.6T 有渦輪增壓器,油耗低,動力足,但維修成本可能稍高。1.6L 是指 1.6 排量的自然吸氣發(fā)動機。
整體性價比來說,1.6T 實惠些,其功率相當于 2.0L 排量,加速快,最高轉速也快,但價格高,油耗大于 1.6L。
2009 年到 2011 年期間我國也曾實施過 1.6 升及以下排量汽車購置稅減半政策。該政策實施以來,給消費者帶來了實惠,降低了購車成本。比如 2009 年 1 月 20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的政策,極大地提振了汽車行業(yè)的信心,調(diào)動了消費者的購車積極性,對培育汽車消費市場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當年前 8 個月,1.6 升以下排量汽車銷量增長 55%,所占市場份額提升。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 整理于互聯(lián)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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