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買電動汽車補貼政策有變化嗎
深圳買電動汽車補貼政策有變化。
2023 年深圳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已結束,但部分區(qū)縣有各自補貼舉措。
寶安區(qū) 6 月 16 日至 7 月 15 日,總補貼 5000 萬元,價格不同補貼不同,最高 3.1 萬元,要在指定企業(yè)購車并完成保險登記。
福田區(qū)自 6 月 16 日起補貼 3000 萬元,按申請順序發(fā)放,在福田區(qū)經銷商處購車且省內上牌。
南山區(qū) 6 月 14 日至 8 月 31 日,發(fā)票金額越高補貼越多,個人消費者符合條件可享。
龍崗區(qū) 6 月 9 日至 7 月 31 日補貼 3000 萬元,發(fā)票金額高補貼高,還有商業(yè)車險補貼。
羅湖區(qū) 4 月 8 日至 7 月 31 日,不同價格區(qū)間有不同補貼,最高 2 萬元,在指定銷售企業(yè)購買。
龍華區(qū) 6 月 12 日開始,5000 萬元預算內,購車發(fā)票價格越高補貼越高。
坪山區(qū) 6 月 16 日至 7 月 31 日,補貼按發(fā)票價格遞增,指定銷售公司服務。
純電動客車按電池系統(tǒng)能量密度等給予補助。
取得深圳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營運許可的純電動貨車和專用車,按中央單車購置補貼標準 50%,以動力電池總儲電量分段超額累退補貼。
燃料電池乘用車 20 萬元/輛,輕型客車、貨車 30 萬元/輛,大中型客車、中重型貨車 50 萬元/輛。
直流充電設備 600 元/千瓦補貼,交流充電設備 300 元/千瓦補貼。
建立動力電池回收體系的企業(yè)有回收補貼。
非個人用戶購買新能源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 3 萬公里。
9 月 5 日印發(fā)方案,到 2024 年底實現(xiàn)多種產品換新,提高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如 7 至 15 萬元車,燃油車、新能源車補貼分別為 0.8 萬元/輛、0.9 萬元/輛。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有補貼,提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補貼 3 萬元,提前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平均每輛補貼 8 萬元。
2019 至 2020 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有細則,2019 年 8 月 7 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但充電設施地方補貼延續(xù),按功率補貼,直流 400 元/千瓦,40 千瓦及以上交流 200 元/千瓦,40 千瓦以下交流 100 元/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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