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屬于地方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管理。車船稅實行按年征收,一次繳納,納稅期限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機動車車船稅的,納稅人應當在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同時繳納車船稅。? 根據(jù)《條例》和《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廣東省車輛的稅額確定為:載客汽車核定載客≤9人每輛每年稅額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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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 車船稅納稅地點,為車船的登記地主管地稅機關,07年和08年未交的要補交,應當?shù)杰嚧牡怯浀刂鞴艿囟悪C關補交。滯納金根據(jù)《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如果您4月20日繳納 2007年應交車船稅420元,滯納金=475天* 420*5/10000=99.75元 2008年應交車船稅420元,滯納金=110天*420*5/10000=23.10元值得說明的是車船稅是2007年1月1日起開征的,原來征收的是車船使用稅,是否要補交2005年-2006年的車船使用稅,請到主管地稅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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