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問題,到2019年的時候按照年檢標志后面的截至時間去年檢換檢驗標志就可以。例如2018年的年檢,截至日期是2019年8月,到2019年8月的時候去年檢換檢驗標志就可以,也可以提前3個月去年檢。根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規(guī)定: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第五十條 除大型載客汽車、校車以外的機動車因故不能在登記地檢驗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委托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應當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出具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的委托書。機動車在檢驗地檢驗合格后,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按照本規(guī)定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向被委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并提交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的委托書。被委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按照本規(guī)定第四十九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營運貨車長期在登記以外的地區(qū)從事道路運輸?shù)?,機動車所有人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備案登記一年后,可以在營運地直接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擴展資料《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第11條、試行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自2014年9月1日起,試行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免檢制度。對注冊登記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每2年需要定期檢驗時,機動車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征證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標志,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但車輛如果發(fā)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仍應按原規(guī)定的周期進行檢驗。上述車輛注冊登記超過6年(含6年)的,仍按規(guī)定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含15年)的,仍按規(guī)定每年檢驗2次。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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