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6月在買的2012款新??怂?/a>(查成交價|參配|優(yōu)惠政策)1.6AT,在去年即2014年12月底出過一次追尾別人的事故,當時連對方車輛一共保險走了6萬多,該修的修,該換的換.然后事情就算結束,但到周一11月30日時,早晨上班車子開著開著突然電腦顯示各種故障,然后熄火,幸虧看到電腦故障心里有底,熄火時停在了馬路邊,然后找拖車把車子拖到4S店(車子自買后所有的保養(yǎng)維修一直是在4S店弄的),檢查下來是發(fā)電機壞了,不充電.按車子3年10萬公里的質保期,當時問了4S店售后服務人員說是免費更換.但從前天起,4S店電話里突然說我的發(fā)電機鋁殼上面因為有去年事故時的一個撞痕,所以廠家不給質保.我說上次有撞痕,這個事我從來不知道,上次也沒人和我說起.就算有撞痕,為什么當時保險里不走掉,都走了6萬多保險的,這點怎么不走保險換掉.回答說保險公司不給走(這事我從頭到尾一點不知情)于是我問怎么處理,總不能讓我車子一直放4S店,4S店的售后經理說去其它4S店找發(fā)電機里的配件給我修.我問售后經理:修完后如果比方在1個月2個月的又壞了怎么辦,如果當時壞的時候我在高速公路上因此出嚴重事故誰承擔責任,售后經理不說話.我說我在質保期,不接受維修,我要求更換.4S店說沒辦法,因為廠家認為發(fā)電機殼上有撞痕,不給更換.讓我自己想辦法解決(明顯就是不負責任的推諉),實在不行我要投訴也隨我請問各位壇子里的大俠,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