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被判危險駕駛罪嗎
醉駕屬于危險駕駛罪。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醉酒駕駛情形的,便構成危險駕駛罪。醉駕的認定標準是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80毫克以上。醉駕危害極大,會顯著增加交通事故發(fā)生的風險,嚴重威脅公共安全。
一旦被認定為醉駕,駕駛人將面臨刑事處罰,一般是處拘役并處罰金,同時還會被吊銷駕照。不過,若醉駕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不認為是犯罪,例如醉駕后主動停止駕駛行為、未造成危害后果且酒精含量剛達醉駕標準等情況。另外,2023年12月出臺的相關意見明確,血液酒精含量不滿150毫克/100毫升,沒有規(guī)定的十五種從重情節(jié)的,不再按照犯罪處理,但仍會加大行政處罰力度。
總之,醉駕大多會被認定為危險駕駛罪,面臨相應懲處。這也警示著廣大駕駛者,務必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酒后駕車,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