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中酒駕從重的情形有哪些
危險駕駛罪中酒駕從重的情形有多種,涵蓋逃避檢查、事故逃逸、屢教不改等方面。
首先,在逃避檢查或肇事逃逸過程中,若有超速、逆行等違章駕駛行為,甚至連續(xù)沖撞車輛或人群,且對危害公共安全后果持放任態(tài)度,此類醉駕行為會被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從嚴追究刑事責任。其次,醉酒程度深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會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再者,那些屢教不改的酒駕醉駕再犯,一旦構成犯罪,同樣依法從重處理。另外,醉駕后被查處,卻選擇逃避、阻礙檢查,或者否認自己駕駛車輛,讓親朋好友作虛假陳述或找人頂包的,也都要依法從重處理。還有,醉酒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相符汽車的情況,同樣在此列。
“兩高兩部”也規(guī)定了一些需從重處理的情形,像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未取得駕駛證駕駛、嚴重超員超載超速駕駛等。這些酒駕從重情形的規(guī)定,旨在更有力地約束駕駛者的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警示人們切勿觸碰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