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超車時可以用鳴喇叭代替開啟轉向燈嗎
駕駛機動車超車時不可以用鳴喇叭代替開啟轉向燈。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超車得提前開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鳴喇叭沒用。
轉向燈作用重大能給其他車和行人明確信號提升行車安全。
超車有不少注意點。車況方面得仔細查看前方路挑平坦筆直的道超超之前一定瞅瞅借用車道狀況等后車超完再行動。
燈光這塊滿足超車條件就開左轉向燈遠近光燈交替再加上喇叭示意提醒別人。
借用車道時如果在這道上要適當減檔猛踩油門讓發(fā)動機轉速上去車動力就強了。減檔是因為提速時這么做踩油門響應快車速能迅速提起來。
總之鳴喇叭替代不了開轉向燈正確用轉向燈和燈光對保障行車安全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