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超時費的計算方法是什么
高速超時費的計算方法主要是按照最遠里程或者全程里程來收取通行費。
如果在同一條高速公路上停留超過 12 小時下高速時可能需要支付從這條高速公路起點到終點之間的通行費。
在我國當高速公路確實受限時計算標準是高速公路出入口之間的里程除以最低限速 60 公里/小時。比如用出入口之間的里程除以 60 公里/小時再乘以超時的小時數。
不同的省份收費標準和執(zhí)行力度不一樣。有的省份按每小時 40 元收取超時費有的省份直接按最高標準收取全程費用還有些省份會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總之高速超時費的計算核心是根據超時時間和路段里程不過具體的收費標準因省份而異。所以大家在高速上行駛時要合理安排時間避免產生超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