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牌報廢年限
法律分析:小黃牌輕貨、大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5年,即15年;低速載貨汽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3年,即12年。
輕貨、大貨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5年,即15年; 低速載貨汽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3年,即12年。黃牌車通指大型車輛,如2噸以上卡車或客車(也包括12座或以上的面包車)等。
低速載貨汽車報廢年限為9年,可以延緩報廢,最高不超過3年,即12年。
小黃牌貨車一般是十年強制報廢的:不同類型有不同的標(biāo)準。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biāo)準后要求繼續(xù)使用的。
而黃牌車的話,也是會根據(jù)不同車型,有不一樣的標(biāo)準,比如說輕貨、大貨車的報廢年限為10年,這類車輛是可以延緩報廢的,不過最高不可以超過5年,也就是最高報廢年限是15年。
小黃牌貨車一般是十年強制報廢的:不同類型有不同的標(biāo)準。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