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過戶車牌照可以一起過嗎
車輛過戶車牌照不能一起過戶。
車輛過戶不可以和原車牌一起過戶,車輛過戶就是把車輛所屬人的名稱變更。依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十二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牌照是屬于國有性質,是不能參與交易的,公民只能享有牌照的使用權,只能使用這個車牌,不能賣給別人。車牌是跟人走的,而不是跟車走的,車牌只能在自己換新車的時候才可以繼續(xù)使用,想要把車輛過戶,需要重新上牌才能上路行駛。
車主用戶在使用車牌超過了一年,在車輛過戶的時候就可以提出申請保留車牌,保留時間最長為一年,需要一年之內去申請,超過了一年還沒有去申請保留,那么車牌就會自動放入號碼池,讓別人來進行選擇,同時意味著車主用戶失去了此牌照的使用權。
過戶做法:
1、申請保留車牌:如果原車主使用車輛滿3年,在過戶車輛時候可以申請保留車牌6個月,此期間原車主可以購買新車申請使用之前的車牌號。
2、進行轉移: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現(xiàn)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