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型以上載客汽車、校車、危險(xiǎn)品運(yùn)輸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扣12分;其他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超過限速50%以上的,將被記過。 12分,處200
元(
查成交價(jià)|
參配|
優(yōu)惠政策)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在高速公路上超速20%以上但未達(dá)到50%的,扣6分,并處20元至200元的罰款;記3分,罰款20-200元。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行駛20%以上,或者在非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上超速行駛每小時(shí)50%以上的道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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