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扣的事故車什么時候放?很多車主都知道,交警大隊實際處理交通事故時,可能要暫扣涉案車輛。但扣發(fā)不是處罰措施,只是配合事故處理。因此,滯留時間不宜過長。那么在實際操作中,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車輛一般要扣留多久?小編,讓我們看看下面的內容。1.交警扣留的事故車什么時候能放出來?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扣留交通事故車輛30天。如果沒有法律原因,30天后必須放車。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為收集證據(jù),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并出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被扣留的車輛和機動車駕駛證應當妥善保管。第二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收集證據(jù)的需要,可以扣留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并出具扣留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被扣留物品持有人,一份作為附件??垩旱奈锲窇斖咨票9?。拘留期限不得超過30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jīng)同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日;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2.扣留交通事故車輛有兩種方式:一般情況:自調查結束之日起30日內(3日內委托,鑒定期不超過20日,2日內送達鑒定報告,5日內通知事故車輛);調查后55天(申請重新鑒定)(3天內委托,20天內送達鑒定報告,2天內送達鑒定報告,如有異議3天內申請重新鑒定,20天內送達鑒定報告,2天內送達鑒定報告,5天內通知接收事故車輛)。特殊情況:調查后70天(3天內委托,鑒定期不超過60天,2天內送達鑒定報告,5天內通知事故車輛);調查后135天(申請重新鑒定)(3天內委托,60天內送達鑒定報告,2天內送達鑒定報告,如有異議3天內申請重新鑒定,60天內送達鑒定報告,2天內送達鑒定報告,5天內通知接收事故車輛)。如前所述,交警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扣留車輛的,應當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不能隨意扣留。否則,這無疑會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體滯留時間上面已經(jīng)介紹過了。更多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yè)法律咨詢服務。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