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帶腳蹬子(象自行車那樣的腳踏騎行裝置)的電動車,屬于電動輕便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它們是屬于機動車的,需要上牌照和考駕照才能駕駛上路行駛。電動車新國標實施后,把電動車劃分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兩大類。其中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不需要考駕照,這種車要求必須有腳蹬子,且最高車速不能大于25公里/小時,車身重量不大于55公斤(含電池),電瓶電壓不超過48伏,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這些標準有一樣不符合的,就是屬于電動輕便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都屬于機動車,要有相應(yīng)駕照才能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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