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新國標(biāo)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shè)計車速不超過25千米/小時、整車重量(含電池)不超過55千克、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伏,此外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shù)要求。電動自行車上牌的速度利用測速儀來測速。根據(jù)儀器不同測的距離不一樣,常用的測速儀主要分為雷達測速儀和激光測速儀,激光測速儀測速距離相對于雷達測速有效距離遠,可測到1000米的距離,通過對被測物體發(fā)射激光光束,并接收該激光光束的反射波,記錄該時間差,來確定被測物體與測試點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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