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8條的要求:警告是我國對行政違規(guī)行為人的斥責和勸誡,是我國對行為人違規(guī)行為所做的正式否認評價。因此應與罰款記分的罰單是相同處置步驟,務必和正常的處罰相同辦理。如果不處置,不然違章記錄會始終存在,年檢將無法通過。為什么會出現(xiàn)“罰0元記0分”的罰單,是由于駕駛員自身的行為盡管違背了規(guī)章制度,可是情節(jié)較為輕度,不適合“罰款”“記分”處置。這類情況歸屬于“警告”處罰,是行政處罰措施的一種。它的作用在與指明違規(guī)行為的危害,責改,促進當事人認識錯誤,糾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