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掛科5次怎么辦?
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在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shù)不得超過五次;
2、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并需要重新報名,重新預約考試;
3、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學習駕駛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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