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撞到電動車怎么樣處理合適?
1、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2、所以,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機動車一方沒有盡到觀察過往電動車的注意義務,主觀上是負有過錯的;
3、而電動車一方根據(jù)描述,是沒有明顯過錯的,此時,交警部門對責任劃分很可能就會認定機動車是全責,電動車是無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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