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是一個流動的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顆粒物(pm)等,都是污染環(huán)境的物質,需要加以控制。隨著汽車尾氣污染的日益嚴重,汽車尾氣排放立法勢在必行,世界各國早在六、七十年代就對汽車尾氣排放建立了相應的法規(guī)制度,通過嚴格的法規(guī)推動了汽車排放控制技術的進步,而隨著汽車排放控制技術的不斷提高,又使更高標準的制訂成為可能。汽車的排放標準就是為了控制汽車污染物排放而制訂的。為了抑制這些有害氣體的產生,促使汽車生產廠家改進產品以降低這些有害氣體的產生源頭,歐洲和美國都制定了相關的汽車排放標準,汽車排放標準隨汽車保有量的增加和人氣環(huán)境的惡化不斷進行補充、細化和加嚴。2013年7月1日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烏魯木齊、蘭州等19個地區(qū)嚴格執(zhí)行國四(iv)標準。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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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旦起全面實施國四(iv)排放標準。國五(v)目前不是強制標準,但顯然高于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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