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駕照已經扣了11分,基本沒有影響,但是在這個記分周期內一定不能再扣了。如果扣了12分,就得重新學習考試,通過考試才能追回12分;如果你能堅持到下一個記分周期,你會再次得到12分。
公安部最新發(fā)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關于實習期間記分的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內未記滿12分的,應當換發(fā)有效期為十年的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內未記滿12分的,應當換發(fā)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違法行為發(fā)生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考試;
考試合格的,清零記分,交回機動車駕駛證;
考試不合格者繼續(xù)參加學習和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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