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第一次科目不及格,第二次考試的時間是當天的下一次考試,10天后的預約考試。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每科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者可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報考人員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的考試應在十天后進行。
即每一次科目二考試都有一次現(xiàn)場補考機會。如果考生第一次考試通過,補考機會自動消失。只有考生第一次考試不及格,才會有第二次現(xiàn)場補考機會。第二科完全掛科后,第二科下一次補考需要10天才能預約。這10天的時間是從考生考試失敗的第二天,也就是可以重新預約考試的第11天開始計算的。
預約10天后考試,不代表可以直接參加考試。下一次考試的時間取決于考試的
成功預約。科目二的補考能否預約成功,取決于早晚預約補考的時間,也取決于所在地區(qū)預約當天考試的人數(shù)。
對于預約第一次科目二考試的學生,以學生通過科目一考試的時間作為排序時間。如果第一次沒有預約科目二的考試,之前科目二的考試時間為排序時間。預約成功的用戶因自身原因取消預約的,取消預約時間為排序時間。系統(tǒng)會根據上述規(guī)則確定所有學生的考試順序,第一次考試優(yōu)先,直到滿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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