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5厘米的高跟鞋不能開車。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禁止有下列行為之一:撥打或者接聽手持電話、看電視以及其他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穿拖鞋駕駛機動車,容易腳底打滑,甚至踩不下制動踏板,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根據(jù)第6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項,處以記2分,罰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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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的處罰。
穿高跟鞋開車的不良影響如下:
1.它影響踩剎車或油門。由于鞋跟過高(超過4cm),當駕駛員想踩剎車或油門時,鞋跟容易卡在油門踏板(剎車踏板)與汽車地面的縫隙中,只能踩下踏板,嚴重影響正常行駛;
2.在油門和剎車踏板之間切換時,切換過程中腳后跟容易卡死;
3.腳對踩踏深度的感知變?nèi)?。穿厚底鞋如厚底鞋、高幫鞋時,腳對踩踏深度的感知變?nèi)?,導致加速或減速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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