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見度200米時,最大速度60公里/小時,最小距離100米。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應打開。
各種能見度條件下的安全駕駛距離和允許最大速度:
1.能見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時,必須開啟近光燈、示寬燈和后霧燈;速度不得超過80公里/小時;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車距離;
2.能見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時,必須開啟近光燈、示寬燈和前后霧燈;車速不得超過60公里/小時;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車距離;
3.能見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時,必須開啟近光燈、示寬燈和前后霧燈;速度不得超過40公里/小時;保持50米以上的行車距離;
4.能見度小于50米時,禁止車輛進入高速公路。此時,已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必須打開相關燈光,按規(guī)定駛離霧區(qū),車速不得超過2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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