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一個月后可以進行年檢。年檢前可以辦理違章記錄,買稅,帶有效期的強制保險復印件辦理年檢。年檢前不要駕駛車輛。如果車輛已經(jīng)超過年檢期限,首先要做的就是停止車輛上路行駛,盡快辦理年檢手續(x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guī)定第十六條: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應當在下列期限內接受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超過5年,每6個月一次。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4年以上,一年一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輛每年檢查一次。營運機動車在規(guī)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6.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能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xù)使用。如果要買賣,可以先去車管所辦理車輛報廢單(注銷車輛的檔案),再進行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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