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不是機動車。
1.新國標進行了有目的的管控和調整,規(guī)定時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總重量40公斤以上的電動車作為輕型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
2.所以電動車是不是機動車,要根據車速和自身重量來劃分。
電動汽車是指以自行車為前提,以電池為輔助,配有電機、控制板、電池、旋鈕等操作部件和數顯儀表系統的集成式個體車輛。電動車的總重量、設計規(guī)格等各方面參差不齊,因此加大對非機動車違章的處理成為我國交通運輸管理中尤為重要的任務。所以現在各省都在梳理和加強電動車號牌工作的管理。對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處理要由淺入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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