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全損后,車歸車主所有。交通事故完全自己負責,保險公司不賠。不完全負責,需要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駕駛人自行承擔。剩余價值需要評估。殘值可以歸車主,也可以歸保險公司。如果扣除殘值,車歸車主。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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