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跑140公里算超速。因為按照交通法的規(guī)定,高速公路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20公里。1、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2、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3、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cè)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cè)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4、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5、小型客車超速20%以下的,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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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記3分;超速20%到50%的,罰款200元,記6分;超速50%以上的,罰款200-2000元,記12分,可并處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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