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樓主關注的“進口
沃爾沃屬于吉利嗎?”以下是我個人的見解:
進口沃爾沃不是屬于吉利的:
1、進口沃爾沃并不屬于吉利,需要明確收購沃爾沃的是吉利集團,而并不是“
吉利汽車“,而通過收購的方式獲得沃爾沃轎車公司的100%股權,相當于擁有10963項專利和專用知識產(chǎn)權;
2、而在此之前沃爾沃與福特共同參與研發(fā)的”有限授權“專利吉利是無法使用的,相當于與沃爾沃相關的技術吉利是不能用的;
3、如曾經(jīng)獲得“沃德十佳發(fā)動機“的S16六缸發(fā)動機是當時沃爾沃和福特共同研發(fā)的,其中有一部分的技術是屬于福特,如果是沃爾沃可以繼續(xù)運用,而換做吉利是不能夠運用此技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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