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車速是60公里每小時。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 高速超速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高速公路實際通行狀況及測速監(jiān)控設備功能設置,公安廳交警總隊規(guī)定測速監(jiān)控設備按分車型限速規(guī)定抓拍,即: 1、小型載客汽車外的其它車輛在海南省高速公路上行駛速度超過每小時100公里(不含100公里/小時),測速監(jiān)控設備將會自動抓拍。 2、小型載客汽車在海南省高速公路上行駛速度超過每小時120公里(不含120公里/小時),測速監(jiān)控設備將會自動抓拍; 3、小型載客汽車外其它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150公里/小時)以內的罰款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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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超速50%(超過150公里/小時)以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可并處吊銷駕駛證。 4、小型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50%(180公里/小時)以內的罰款200元,超速50%(超過180公里/小時)以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罰款1000元、可并處吊銷駕駛證; 在高速行車超過最高速的懲罰是很嚴厲的,但是以往高速突發(fā)交通事故情況看來,極大部分原因就是超速駕駛,所以,對超速行駛處罰嚴厲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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