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或禁止標線指示的,一次記3分。 我們要區(qū)分一下壓實線和實線變道兩種行為,從性質(zhì)上來說二者還是有區(qū)別的,壓實線指車輛還沒有過線,但輪胎已經(jīng)壓在了實線上,這樣的駕駛行為也會干擾到旁邊車道的車輛正常行駛,可能會造成對方避讓或者減速,也存在一定要安全隱患。而實線變道是指車輛在實線位置由目前行駛的車道基本進入了旁邊的車道,所以兩者還是有區(qū)別的,但不管是哪種情況都是屬于違章的行為,大家都需要避免出現(xiàn)。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huán)。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fā)證日期,每年在發(fā)證日期那天系統(tǒng)自動清分。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h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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