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遇到低能見度,把車速降下來,打開防霧燈,保持車距,遇到情況不要緊急剎車,集中精力駕駛,不要超車,車出現(xiàn)故障慢慢靠在匝道上,放好標(biāo)志牌,或其他明顯物件,人員站在外邊。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yīng)當(dāng)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二)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三)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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