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事故提車需要的手續(xù):1、交通事故的解決方式有調(diào)解和訴訟,協(xié)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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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一致可以提車;2、事故車輛一般在檢驗鑒定完畢后五日內(nèi),公安交管部門應當通知提車。除非對方提出財產(chǎn)保全。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nèi),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因扣留車輛發(fā)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chǎn)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jīng)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jīng)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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