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交警扣三輪車,對扣留的車輛,當事人接受處理或者提供、補辦的相關證明或者手續(xù)經(jīng)核實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退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實的時間不得超過十日。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三十九條因收集證據(jù)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cè)嘶蛘哓浳锼腥俗孕刑幚怼o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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