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處理不公的,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或者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投訴,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如對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提起書面復核。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零三條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xiàn)場督察,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錯誤應當及時糾正,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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