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
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車示范應用第一期個人指標配置12214個,占全年總配置51000個的24%。分配指標1819個,占全年分配總量3000個的61%。此前,國務院多次表示不允許限制購買新能源汽車。北京實施的總量控制政策是否違背國務院精神?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能源汽車總量控制政策已上報國務院審批。小客車指標分配結束后,北京市交通委委員榮軍表示,實施新能源小客車年度指標調(diào)控政策是從北京實際出發(f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chǎn)業(yè)發(fā)展和推廣應用的決策部署,以及緩解環(huán)境和擁堵問題的具體措施,已報國務院批準。容軍提到,北京機動車保有量大,交通擁堵形勢依然嚴峻。要實現(xiàn)乘用車數(shù)量的有序增長。在有序增長中,鼓勵購買新能源汽車和配套建設充電設施,逐步提高新能源小客車指標在年度總量指標中的比重,同時更加注重鼓勵和引導單位、個人、交通行業(yè)和公共服務領域在更新現(xiàn)有車輛時將現(xiàn)有汽油車更換為新能源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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