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必須加貼年檢標志。根據(jù)第13360條、第1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時,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并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年檢標志應當張貼在機動車前擋風玻璃的右上角。第十三條3360登記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根據(jù)車輛用途、載客人數(shù)、載貨人數(shù)、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符合機動車安全國家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核發(fā)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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