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fā)布的《關(guān)于進一步促進二手車市場繁榮發(fā)展的實施意見》指出,符合國家和省機動車排放和安全標準,且定期環(huán)保檢驗和年檢有效的省內(nèi)二手車,可以辦理省內(nèi)遷入手續(xù);省外二手車必須達到國五標準,才能遷入浙江省。國標要求5: 1。汽車每公里排放的一氧化碳不應超過1000毫克。2.汽車每行駛1公里排放的非甲烷碳氫化合物不可能大于68mg。3.汽車每行駛1公里排放的氮氧化物不能超過60毫克。4.汽車每1公里排放的pm細顆粒物不能超過4.5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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