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五次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績已通過的作廢,需要重新報名并繳費:1。《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在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學習者駕駛證有效期內(nèi),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次數(shù)不得超過五次;2.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通過考試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并且需要重新報名,重新預約考試;3.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學習駕駛證書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nèi)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在有效期內(nèi)未完成考試的,已通過考試的科目成績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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